近日,公安部正式頒布《單警裝備配備標準》,對全國公安機關單警裝備的配備進行了系統規范。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標準中將警務通列為選配裝備,而非強制配備項目,這體現了裝備配備的靈活性和實用性考量。
《單警裝備配備標準》的制定經過了充分調研和論證,旨在提升公安民警執勤執法效能,保障執法安全。標準將單警裝備分為必配和選配兩類:必配裝備包括警棍、手銬、強光手電、催淚噴射器、警用制式刀具、警用水壺、急救包、多功能腰帶、防割手套等基本執法裝備;選配裝備則包括警務通、執法記錄儀、防刺服、警用裝備包等。
警務通作為移動警務終端,能夠實現信息查詢、現場執法、警務辦公等多種功能。將其列為選配裝備,主要是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、警務需求和經費保障能力的差異。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警務區域可根據實際需要配備,而經濟欠發達地區則可循序漸進地推進裝備建設。
此次標準還特別強調了裝備使用的規范性和安全性,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加強對單警裝備的使用培訓和維護保養,確保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。同時,標準也體現了科技強警的戰略導向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應用現代科技裝備提升警務效能。
針對社會關注的票務代理服務等領域,公安機關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,加強對各類服務行業的監管,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權益。在裝備配備標準實施過程中,公安部將加強督導檢查,確保各項規定落實到位,為平安中國建設提供有力保障。